零二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
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
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6.006章(第1页)

丁小甜回到娘家,一家人虽然意外,但还是高兴的,因为她带回来一只鸡和一只鸭,并说要把它们杀了吃肉。

她妈妈唐玉香跟她大哥一样,看到她之后先就问她这不过年不过节地回娘家,是不是跟婆家人吵架了。

“妈,等会儿吃了饭,晚上再说,我去帮着杀鸡,你帮忙看着秀琳就行。”丁小甜不想让母亲在吃饭之前听自己的那些糟心事,影响吃晚饭的心情,所以把女儿往她跟前推。

“小甜,你跟我来,你不说,我也没心情吃饭。再说了,杀鸡也不用你帮忙,你大哥大嫂、小兰、建国都可以帮着杀鸡。”唐玉香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把她往她住的那一间屋拖。

唐玉香住的是堂屋西边的那间屋子,这是大儿子结婚的时候新修的一座房子,大儿子和大儿媳住在堂屋的东边,她跟丈夫丁解放住堂屋的西边。

丁家的老房子住着他们的其他三个儿女。

当时丁小甜才升入高中,其他的两个孩子,三女丁小兰和最小的儿子丁建国还在读小学。

老房子和新房子都在一个村子里,只不过隔了一百多米,老房子在村子西边儿,新房子在村子东边儿。

平时吃饭,孩子们都到新房子这边来吃,吃完了回去睡觉。

其实,当初修新房子的时候,丁解放和唐玉香也考虑过把旧房子扒了,重新再修的。可是考虑到扒房子又是一个工程,请人要花钱,就把房子修在了属于丁家的另外一块宅基地上。两口子也想好了,老房子等到小儿子长大之后,再扒了重新修,到时候大儿子和小儿子各自一个院子,住得宽敞。

至于老两口,当然是要跟着大儿子,先住到新修的村子东边的房子里来,这也是大儿子要求的。他说,爸妈辛苦一辈子,现在他结婚了,要跟自己的老婆一起好好孝敬父母。

丁小甜回前进村的娘家,先到她大哥这边来,就是因为她妈妈在她爸爸病逝之后,一直住在大哥这里。

这是丁小甜见妈妈这样坚持,也只好抱着女儿秀琳跟着她进屋了。

唐玉香等女儿进去之后,就把门关了。

然后直接走到屋子里的床边坐下,同时叫丁小甜坐到她身边去。

等丁小甜坐下,她看向女儿严肃地问:“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小甜只好把今天在婆家的事情说给了母亲听,并说了自己暂时不想回去的话。

唐玉香听完,眉头锁起,好半天,她才说:“你就这样回娘家,招呼也没跟你公婆打一声,他们肯定对你更有意见了。说不定会写信去告诉忠灿,先告你的状,影响你跟忠灿的感情。”

“对了,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这回事,我晚上就写信,明天一早就给忠灿邮去,免得他们恶人先告状。”丁小甜马上笑着说。

热门小说推荐
女配她天生好命

女配她天生好命

昭昭赏花灯的时候被拐卖了, 拐子还没把昭昭卖出去,就被官府抓个正着。 面对粉雕玉琢却没有去处的昭昭, 林家当家夫人拍了板,不就是多口饭吃吗?他家养了! 乡里都说林家是个厚道人,把养女宠上了天。 但他们不知道,原本走背字的林家,因为昭昭的到来日子越来越红火。 断腿的林家少爷骨头长正了,参加科举之后,居然连中六元; 天生脸上红色印记的林家姑娘,肌肤像是剥了壳的鸡蛋,嫁了如意郎君; 就连林大人也接到了圣旨,要被提拔,要回京做官了。 昭昭跟着林家人一齐到了京都。 风吹开帘子,就正好被憔悴的元安公主瞧个正着, ! 这……不是她丢了好些年的昭昭吗?!...

逆流

逆流

现代都市刑侦文 心机少女美人攻vs清冷强大温柔受...

千杯

千杯

我怎么了,我就是爱喝酒! 某年圣诞节,姜默在路上遇到一只跟了他好几条街的流浪猫。他觉得也算有缘,打算把猫捡回家。 除了猫,他那天还在酒吧里遇到一个喝醉后抱着他大腿不放的人……这人他还有些渊源,不能放任不管。 最后猫和人都捡回去了,姜默坚信,好心人会有福报的。 几年后,人生的福报来了!热爱喝酒的姜默,喜提一个天天逼迫他戒酒的男朋友… cp姜默x沈朝文 热爱喝酒的导演x讨厌酒精的律师拌嘴吵架日常文 提示:饮酒有害健康,不建议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模仿文中的喝酒行为,珍爱生命!远离酒精! 踩雷自负朋友们...

月华倾心

月华倾心

在帝王之家,爱与权,情与心,常常是无法两全的难题。沈月华,一个冷静聪慧的女子,因医术与美貌闯入了这座波谲云诡的宫廷。而她与李慕辰之间,似乎注定是一场深刻而艰难的爱情。两颗相互依存的心,在冷月的照耀下,逐渐被彼此的情感点燃。面对一系列的宫廷阴谋与家族的权力争斗,他们能否舍弃彼此的执念,做出最正确的抉择?......

我有一座镜像屋

我有一座镜像屋

前院山中老屋,后院北美小镇,国外赚叨嘞在国内花,这很合理吧?卷不动了的赵峥选择提前退休回老家祖宅躺平,结果推开小院后门却通往一座北美小镇,门后矗立着一座跟自家祖宅一模一样的镜像小屋。这让他意外发现了自家祖辈几代传承的秘密:原来不努力真的就要回家继承家业,所以我才是富二代?祖传的古老铜镜,赋予了赵峥穿梭空间的能力和一份神秘的道家传承,每一次跨越空间抵达大洋彼岸的过程,都会有神秘的能量强化他的身体。而且修复小屋、增加建筑、扩大占地范围、调动人群情绪,都会被铜镜中某种未知的存在,赋予各种技能与能力。我一个秦呐人,会点功夫很合理吧?我都到鹰酱发展了,学点美式居合防身,很合理吧?我在两块大陆之间反复横跳,每天强化一点点体质、一点点力量、一点点灵活性很合理吧?意外过上了旅居生活的赵峥在跟老外邻居的接触中,不知不觉开起了早餐店兼宵夜摊兼杂货店兼菜鸟驿站兼北美三蹦子总经销商……是时候给老外一点来自大吃货帝国的生活便利性震撼了!教老外们网购,帮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鹰酱人民,把日常生活物资的价格打下来!不知不觉在北美修建出一座秦式古镇的赵峥,逐渐开发出了神秘铜镜更多的秘密……...

末世十皇

末世十皇

末世类小说,让我想起十年前做有声主播录的第一本书。想起多年前的日夜奋斗。真是废寝忘食啊,由爱好变为了职业。拿到vip分成书时的激动,种种过往历历在目。可惜啊不赚钱啊。但为了不留遗憾,这本书决定了好好写。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