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前天听你回来说,小胖子会翻身了,咱逗逗他去?”秦渊提议道。
那孩子颇通灵性,尽管唐秋隔上十几日才能见他一面,可那娃娃却好像能记住人一般,每次见了唐秋都是眉开眼笑,露着没牙的嘴巴咯咯笑个不停。
他点了点头,顺从地被秦渊拥着去换衣裳。
“人家的孩子三个月就会翻身,他都快五个月了。”唐秋有点焦虑,秀气的眉毛皱成一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
“没问题。”秦渊笃定地说道。
旋即不怕死地补充:“笨,随你。”
“陛下!”
“好了好了,我开玩笑的。”秦渊忙去给炸了毛的小笨狗顺毛,按着肩膀拍拍,“应当是吃得太胖年前看见他的时候就像个球了。”
“等会让太医院调个婴儿食谱,给那边伺候的人送过去。”
唐秋脾气来的快,去得也快。
一路上絮絮叨叨跟秦渊说着小娃娃的趣事,很快把方才的丢人羞耻都给忘了。
车驾缓缓在不起眼的院前停下,岑北挑着帘子请二人下车。
上次唐秋来得慌张,未曾注意到院子中已经焕然一新。二进的拱门里摆上了秋千木马等等小孩子的玩具,门前的石狮子上也带着喜庆的红绒帽子。
岑南笑嘻嘻地凑上来邀功:“春天来啦,胖墩也大啦,新院子怎么样?可是我一手操办的。”
且不说别人,岑北似乎对他此事做得颇为满意,抢在主子开口之前揉了揉岑南的脑袋。
“还算用心。”岑北道。
“颇有童趣。”秦渊也给出正面评价。
只是不知为何,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瞥着那秋千木马,眼睛里却并非是对做工满意的光。
叶禾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 在一本狗血甜宠文中,两家孩子被互换,她就是其中一个。 但是她是悲催的那个…… 因为她属于养父家不喜,亲父家嫌弃的一个。 但叶禾玉不嫌弃啊,因为她来的正是时候……...
二十六岁这年,徐晓风大病一场。 病好后,温室长大的他决定抛下所有天才光环,只身前往小县城当老师。 县城生活平静无聊,他一时心软,捡回来一个问题少年,勤勤恳恳不求回报地将他养大。 可长着长着,孩子似乎长歪了,一股疯劲。 先是在他不注意时深沉地注视他; 然后管得越来越多,占有欲越来越强,恨不得把他装兜里随身携带。 徐晓风慌了。 他决定让他独立门户。 俞洲被夺走人生,在泥潭苦苦挣扎十几年,直到遇见徐晓风。 他第一次发现男人也可以漂亮到这个程度; 第一次吃到亲手做的家常饭菜; 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 第一次拿了压岁红包。 徐晓风是他生命里唯一的阳光,是他无法释怀的执念,是拴着他不发疯的铁链。 直到徐晓风对他说:“你该搬走了。” 提着行李箱离开住了多年的家时,他觉得自己像一条失去项圈的疯狗。 第二年。 他夺回家产,铲除异己,重新掰正人生轨迹, 然后将那个嘴硬心软的男人压在落地窗前,狠狠咬住他的肩膀,在上面留下难以消除的痕迹。 徐晓风痛得直骂:“你是狗吗!” 俞洲露出阴郁又满足的微笑,闻着他发端的味道,哑声说:“对。” “被亲手养大的野狗反咬,感觉怎么样?” 徐晓风:“……” 泥潭里努力挣扎的阴郁偏执疯批贵公子X人生低谷抛下一切去小县城教书的数学天才病美人; Tips: ①双向救赎,一往情深,矢志不移; ②俞洲×徐晓风,年下,年下,年下,年龄差十岁; ③在校期间没有恋爱关系,没有直接师生关系; ④攻借住在主角家,不是一个户口本儿; ⑤年下缺爱小狗爱到发疯,占有欲极强,后期真偏执!真发疯!部分行为感到不适及时撤退,受会尝试归训但效果打问号!恋爱观不代表作者观点,作者本人只是土狗+纯爱战士。...
故事的主角张静是一位在外企工作的高级白领,在与自己的丈夫离婚后一直与儿子过着单亲生活。自然条件优秀的她在公司里受到许多男士的垂青的同时也避免不了色狼的侵袭和骚扰,在这期间的过程中张静体会到久违的性爱乐趣,深陷在其中难以自拔。在与儿子的同学的接触中也意识到了这个年纪的孩子在青春期性萌发的力量和对成熟女性的好奇。主人公的同学刘柱,本身就好色,特别是对30岁以上的中年职业妇女有着更加强烈的嗜好。当发现主人公的母亲就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的时候,就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接近主人公从而伺机对他的性感丝袜辣妈下手。文章还是以我为第一人称撰写,依然注重性感穿着与丝袜描写,当然肉戏的分量也会很足,希望读者喜欢!...
庙堂之上,权衡捭阖;江湖之上,技术诡谲;人间万里,悲欢离合;少年自有凌云志,白马亮银鞍;不求百世求万世,为万世开太平!......
〔双男主+豪门+双洁+暗恋成真+甜宠〕七年前,柳钦珩遇见了紫薇树下的景池,自此一眼入心。七年后,柳钦珩内心深处的情感在无意中遇见景池时瞬间被点燃,而他以为的偶遇却是狼崽子处心积虑的安排。景池一脸狡黠地看着他说:“我救了你,你是不是该有所表示?”柳钦珩面无表情地问:“你想要什么?”景池笑着回答:“自古至今流传着一句话......
一部横跨全球、贯通古今的史诗巨作——当三十三岁的吴阿蒙从故乡出发,背上一本神秘的和一张刻满痕迹的地球地图,他并未预料,这趟旅程将不只是对世界的丈量,更是一次灵魂的回响。从黄河的咆哮到长江的脉动,从北京的红墙深巷到高原雪山之巅,从异域风情到家国余温,他用双脚踏遍全球每一块土地,以文字记录每一寸人文、地理与历史,用眼睛......